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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室气体核算标准ISO 14064-1,2,3解读
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类经济活动大量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排入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浓度急速上升,大气的温室效应也随之增强,气候变化已被认定为国家、政府、企业及民众所要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针对这一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和工业界纷纷设定目标,以限制地球大气中温室气体(GHG)的浓度。温室气体在使全球变暖的同时,也使企业逐步感受到全球变暖带来的经营压力。
2020年,我国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已成为未来40年中国绿色低碳工作的重要主线。
一、标准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 国内外实践表明,标准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可或缺的技术基础。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各类主体依据通行的标准规则,实施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管理,全面实现各类绿色节能低碳行动及其减排成效的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MRV),这将带来绿色节能低碳工作的一次深刻变革。
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摸清碳排放家底,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所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主体(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都必须首先系统性了解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理清排放清单编制的要素、流程、方法、相关假设等,识别排放来源及数量,确定各类数据的监测方法,为所有工作建立量化、精准的数据基础。
统一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是摸清碳排放家底的重要标准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温室气体管理及相关活动分技术委员会(ISO/TC207/SC7)已制定了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系列标准(ISO 14064-1和ISO 14064-2)。相关标准规定了组织层面和项目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相关量化、监测、报告和核查方法。此外,ISO14064-3、ISO14065、ISO14066等国际标准还规定了温室气体声明的审定和核查、审定和核查机构的要求、温室气体审定核查团队与人员能力要求等,构成了国际通行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体系。目前,ISO/TC207/SC7正在制定国际高度关注的碳中和国际标准(ISO 14068)。
二、ISO14064概述 经过UN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下属委员会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共同努力,于2006年3月1日发布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ISO 14064。ISO 14064标准是国际上最佳的温室气体资料和数据管理、汇报和验证模式之一。该标准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作为一个实用工具,它使政府和组织能够测量和监控温室气体(GHG)的减排。ISO 14064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1、ISO 14064-1:2018《温室气体 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ISO14064-1共分为10章,并提供了3个规范性附录和6个资料性附录。ISO 14064-1规定了在组织层次上温室气体清单的设计、制定、管理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包括确定温室气体组织和报告边界、量化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清除以及确定组织减缓行动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了直接排放、间接排放的分类指南和如何选择、收集和利用数据进行直接排放量化的指南。此外,该标准还包括对清单的质量管理、报告、核查活动的职责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导。ISO14064-1的操作流程及主要内容如下图——
2、ISO 14064-2:2019《温室气体 第2部分:项目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ISO14064-2规定了项目层面上温室气体(GHG)减排或清除增加活动量化、检测和报告的原则、GHG项目的说明以及对GHG项目的要求。
ISO 14064-2中,GHG项目是指改变基准线的状况从而产生GHG减排或清除增加的一项或多项活动。其中,GHG减排是GHG项目与基准线情景相比,在GHG排放方面的减少量。GHG清除是通过GHG汇从大气中收回GHG。GHG清除增加是GHG项目与基准线情景相比,在GHG清除方面的增加量。基准线情景是指没有建议的GHG项目时,能够最合适地表现最可能发生状况的假定参考情况。
应该注意,GHG减排或清除增加才是GHG项目对减缓气候变化的成效,GHG清除并不一定能够产生减缓气候变化的成效。
3、ISO 14064-3:2019《温室气体 第3部分:温室气体声明核查与审定的规范及指南》:
ISO14064-3共分为10章,并提供了1个规范性附录和3个资料性附录。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组织温室气体(GHG)清单、GHG项目和产品碳足迹相关的GHG声明的核查与审定的原则和要求,确定了核查或审定的过程,包括核查或审定策划、评审程序以及对组织的、项目和产品的GHG声明的评价。ISO14064-3要求的核查/审定过程和主要内容见下图——
三、ISO 14064-1:2018技术要点 1、原则
共分为五条,即: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这些原则指出标准的目的和遵循方向,主要为确保提供温室气体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选择温室气体信息和对其进行说明时避免偏见,并使用包括该标准在内的被大众认可的理论方法,以便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来源、场地和组织的比较等。这些原则被广为接受,也被后续很多相关标准所引用。
2、直接排放/清除和间接排放
标准把排放分为两类: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将2006年版的能源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合并为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组织拥有或控制(财务或运行)的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如锅炉燃烧、生产过程排放;间接排放是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他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外购的能源(电、热、蒸汽等)和产品、原材料运输等。这样的排放分类方法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组织对同一排放负责,即避免对排放进行重复计算,另一方面是为了对这两种排放的量化和报告进行不同的要求。对比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发布的《温室气体议定书 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的排放分类,直接排放即范围1,间接排放是范围2和范围3。
对间接排放进行量化和报告,一方面要考虑这些排放在所有排放中的比重,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是否能够实现的问题。对此,标准提出了“显著的间接排放”概念,即组织设定准则识别出什么是显著的排放并将它们纳入到温室气体清单中。设定准则时可以考虑排放的数量级、源/汇的影响程度、数据信息的可获得性、风险(财政的、法规的、供应链的)或机遇等。
直接清除是组织拥有或控制(财务或运行)的温室气体汇的吸收。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考虑到直接清除不易量化的问题,对直接排放和清除的量化进行了区别对待:应(shall)对直接排放予以量化,宜(should)对直接清除予以量化。
3、组织边界
组织边界定义是一个组织通过运行或财务控制、或占有的股份所拥有的一系列设施或活动。设施层次上的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可能发生在一个或多个温室气体源或汇中。本标准的量化基于设施层次,然后汇总到组织层次。设施的排放和清除的汇总要按照下列两种方式进行(附录A提供了具体的指南),全面覆盖了组织的排放和清除。
基于控制权的:对组织能从财务或运行方面予以控制的设施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和(或)清除进行计算; 基于股权比例的:对各个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或)清除按组织所有权的份额进行计算。
4、报告边界 包括了在组织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以及由于组织运行和活动带来的“显著的间接排放”。标准明确了汇总到组织层面清单的分类,共6类:直接排放和清除、间接排放(输入的能源、交通、组织使用的产品、与组织使用的产品相联系的排放、其他来源)。标准附录E还规范了对输入、输出电力的处理。
另外,标准规定了人类活动相关生物质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应单独计算并报告(附录D)。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世界各国对生物质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存在着争议,因此,标准要求单独计算。
5、量化方法
与之前版本的标准相比,本标准不再给出具体步骤和三种方法,也没有对排放因子的选择提供指导。只是要求组织应选择量化模型(例如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的乘积),并提供了选择量化模型的原则,包括模型是否准确反映了排放和清除、应用局限性、不确定性、结果再现性、模型来源和认可程度、与目标用户需求保持一致等。
这一变化的原因是考虑到国际标准的自愿性性质,如果参与的温室气体方案有其他要求时,可以在此基础上作为附加要求,这为适应各国的不同国情提供了灵活性。
6、基准年